您需要了解我们的服务
商标无效宣告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
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无效宣告答辩主要是针对“无效宣告”
申请人的各种理由进行反驳并表达答辩人观点的程序。《商标法》规定: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
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商标无效宣告的作用
1.维护企业品牌:无效宣告申请是防止已注册商标对自身商标造成淡化、弱化、丑化的重要途径,是打击他人恶意注册的直接手段。
2.保护注册权利:无效宣告申请能够有效阻止他人通过商标注册的形式损害权利人商标、版权、字号等在先权利。
3.有公众自主性:无效宣告及答辩是商标法赋予社会公众对侵犯自己商标权所能够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当事人只有充分行使,才能维护自身利益。
商标申请流程:
从申请之日到下发核准通知,一般需要6-8个月
常见问题
Q:什么时间可以提出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
A:注册商标核准之日起,五年内可以提出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Q:商标被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后为什么要进行答辩?
A:(1)商标被提出无效宣告后若放弃答辩,将直接面临商标被无效的风险。
(2)无效宣告答辩是商标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同时也是当事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反驳申请方观点的唯一途径。
(3)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案件进行书面审理,不答辩无疑将增加对方无效宣告成功机率,而答辩无疑将增加成功机率。
Q:申请无效宣告除了准备基本申请材料外,还需要哪些证据?
A:需要提供的主要证据材料有:企业或个人资质及荣誉方面材料;广告宣传资料、宣传册或产品包装印刷合同及发票;合同、销售发票;参展服务合同及发票、展会照片等。